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見習期可領補助 各縣(市)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就業服務平臺,要對我市未就業畢業生逐一對接、主動服務,針對其特點和需求制定個性化求職就業方案。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見習時長一般為三個月),由財政部門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對畢業生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根據留用人數,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兩倍予以發放見習補貼。 畢業年度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公共實訓基地、就業(人才)培訓中心和院校等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舉辦的創業培訓,可按規定享受不超過1000元/人的創業培訓補貼。 對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培訓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稅費減免等政策,將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對象放寬至個體工商戶。 我市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應當實行公開招聘,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應事先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市場和網站發布不少于7個工作日,招聘結果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